前沿热点:广州如何区分股权转让与股权担保?

2023-03-06 14:16:34     来源 : 法务网


(相关资料图)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看双方多少人的本意是受让股权当股东,还是只是为债权提供担保。如下面这个案件,法院就认定股权转让协议属于股权担保。

判决书节选:

本案争议焦点为:涉案《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是谢某、郑某为借款提供的担保。本院分析认定如下:关于涉案《股权转让协议》性质的问题。让与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将标的物转移给他人,于债务人不履行时,该他人可就标的物受偿的一种非典型担保。根据标的物的不同,包括动产让与担保、股权让与担保以及不动产让与担保等类型。从形式上看,股权让与担保和股权转让都具有股权变更的外观,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但股权让与担保目的是为债务提供担保,并非转让股权。本案中,虽然蔡某受让了谢某、叶某持有的港某公司的股份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具有享有股权的外观,但结合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和真实意思表示,涉案《股权转让协议》在性质上应认定为股权让与担保。第一,股权转让各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第二,股权转让各方具有担保的意思表示,而没有真实转让股权的意思表示。三、从本案查明的事实看,截至2016年,谢某、叶某的工作人员仍在跟进涉案项目的相关事宜,2017年仍在将借款投入到涉案项目中,而涉案《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于2014年3月28日、公司股权变更登记于2014年4月1日,蔡某此时已占股达95%,而何某、蔡某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在港某公司的股权变更登记后即实际全面接手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此与股权转让的一般情况也相矛盾。

标签: 让与担保 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协议 股权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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